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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煙臺棲霞網信、公安部門依法查處一起網絡謠言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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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的今天】
欄目:政企信息
發布時間:202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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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26年1月20日(農歷2025年12月2日),星期二訊:煙臺棲霞依法查處一起網絡謠言案件
近日,棲霞網信、公安部門巡查發現,網民“占**”在某短視頻平臺發布視頻并配文,相關視頻在互聯網傳播,引發當地居民恐慌,嚴重擾亂社會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經核實,網民“占**”身份系王某,其為博取流量故意發布虛假信息。屬地公安機關依法將王某傳喚到案,王某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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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0日(農歷2025年12月2日),星期二訊:煙臺棲霞依法查處一起網絡謠言案件
近日,棲霞網信、公安部門巡查發現,網民“占**”在某短視頻平臺發布視頻并配文,相關視頻在互聯網傳播,引發當地居民恐慌,嚴重擾亂社會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經核實,網民“占**”身份系王某,其為博取流量故意發布虛假信息。屬地公安機關依法將王某傳喚到案,王某對在網上發布虛假信息、散布謠言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目前,違法嫌疑人王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如何抵制網絡謠言
停止傳播:不盲目聽信網絡話語、不隨意編輯、轉發;不盲目跟風,要通過正規渠道了解信息,堅決不造謠、不傳謠。
遵紀守法:學習法律知識,培養守法習慣,保護好自己、保護好家人,我們享有使用網絡的權力,但也要承擔起維護真相的義務。
增強自我意識: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和思維辨別能力,讓謠言原形畢露、不攻自破。
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明確規定: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若情節嚴重構成犯罪,還將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規定,以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追究刑事責任,面臨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處罰。
溫馨提示
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請廣大網民樹立正確的網絡安全觀,依法依規文明上網,自覺抵制和舉報網絡謠言,凈化網絡環境。
消息來源:煙臺互聯網聯合辟謠平臺
(來源:山東省煙臺市“問政煙臺”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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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2026年09月09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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