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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1月25日云南一網民冒用英烈警號行騙被刑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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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的今天
欄目:重大事件
發布時間:2025-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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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5日發生的重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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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25年11月25日(農歷2025年10月6日),云南一男子虛構特警身份冒用英烈警號詐騙被刑拘。
云南一男子冒用英烈警號行騙!刑拘!。
北京時間2025年11月25日,公安部網絡安全保衛局官方微信公眾號2025年11月25日發布消息,內容如下:
冒用英烈警號行騙!拘!!
近日
楚雄警方經過縝密偵查
成功抓獲一名
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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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5日(農歷2025年10月6日),云南一男子虛構特警身份冒用英烈警號詐騙被刑拘。
云南一男子冒用英烈警號行騙!刑拘!。
北京時間2025年11月25日,公安部網絡安全保衛局官方微信公眾號2025年11月25日發布消息,內容如下:
冒用英烈警號行騙!拘!!
近日
楚雄警方經過縝密偵查
成功抓獲一名
冒充公安民警、特警
實施詐騙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江
自今年年初以來
犯罪嫌疑人王某江
虛構“市公安局民警”
“特警隊員”“警務教官”等身份
以“擺平案件”“打點關系”“介紹入警”等為由
對多人實施詐騙
涉案金額高達10萬余元
行騙畫面
犯罪嫌疑人王某江為騙取信任
不僅通過網絡購買
大量假警服、假裝備
更公然在網絡平臺上
盜用犧牲民警的警號
身著假警服拍攝視頻、
嚴重玷污公安
英烈榮譽
損害公安機關形象
行為極其惡劣
抓捕畫面
接到線索后
楚雄警方經過近一個月的
細致摸排和連日蹲守
最終于11月12日
將犯罪嫌疑人王某江成功抓獲
目前
王某江相關社交平臺賬號已被封禁
其因涉嫌冒充國家工作人員
招搖撞騙罪
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法律解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一條: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者以其他虛假身份招搖撞騙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冒充軍警人員招搖撞騙的,從重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條: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搖撞騙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警方重申
人民警察的榮譽與尊嚴不容玷污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冒用、褻瀆
公安機關對此類違法行為
將堅決依法從嚴懲處
同時
為防范此類騙局
公安機關呼吁廣大群眾
核實身份是關鍵
如對人員身份存疑,請牢記其姓名、單位、警號,并通過撥打110或前往附近派出所核實。
“走關系”不可信
公安機關一切業務流程公開、透明、規范,不存在任何“花錢擺平”“違規操作”的空間。凡是聲稱能通過非正規途徑辦理事項的,均為詐騙!
提高防范意識
不輕信陌生人的“背景”與“承諾”,不隨意添加所謂“警察”的私人社交賬號,不向任何人泄露個人身份證、銀行卡等敏感信息。
供稿丨 楚雄警方
(云南警方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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